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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向社会征求《调兵山市对于进一步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

??为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按照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对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24〕37号)和铁岭市《对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铁市卫发〔2024〕26号)的核心精神和具体要求我局起草了《调兵山市对于进一步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25年4月9日至5月10日,可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宋晶晶,联系电话:13704100305,邮箱:诲产蝉蝉飞蝉箩蔼163.肠辞尘)

??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9日

正文 text

??为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对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卫发〔202437)和铁岭市对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铁市卫发〔202426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深化“叁医”联动改革,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加快建设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为健康辽宁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我市基本建成县域医共体。到2027年,我市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工作内容

??(一)加快构建县域医共体

??1.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成立调兵山市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专班,市委书记、市长任主任,常务、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编办、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农业农村、市场、卫健、医保等部门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对医共体建设的统一领导,制定工作规则、成员单位部门职责和决策流程,统筹协调县域医共体建设中的规划布局、资源配置、投入保障运行监管、考核评估等工作事项。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工作会议,召集人由市委书记或市长担任。专班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组建县域医共体。按照我市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以及分布情况等,组建一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调兵山市县域医共体组建形式为调兵山市健康医疗集团(以下简称医疗集团)。组建模式为“1+5+狈”的县乡村叁级协同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1”即:调兵山市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5”即:调兵山市兀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兵山市调兵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兵山市乡镇卫生院、调兵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兵山市妇幼保健院;“狈”即:所有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点。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推动城乡联动和乡村一体化。推动调兵山市人民医院医疗资源向城乡基层下沉,通过专家派驻、专科共建、临床带教、远程协同、巡回医疗、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提升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支持县域医共体加入高水平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逐步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实行行政、人、财务、业务、药品、信息、绩效、后勤等统一管理。对我市其他性质的村卫生室,继续深化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加强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防协同。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医防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调兵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派人员到基层服务,加强对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

??5.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县域医共体内党组织建设。医疗集团内部要同步成立党委,理顺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充分赋予医疗集团决策权、管理权、经营权、分配权,将人、财、物、事、绩、管等全部由医疗集团统筹管理医疗集团党委书记由市卫健局党组书记担任,医疗集团总院院长牵头医院院长担任,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由卫生健康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统筹内部管理。整合县域医共体现有资源,建立内部管理的统一机构。合理建立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医疗质控、医保管理、信息数据等管理中心,推进县域医共体行政、人、财务、业务、药品、信息、绩效、后勤等统一管理。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人员统筹调配使用,优先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确保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牵头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常年服务。成员单位单独设账、集中核算,有条件的可实行统一账户管理。加强县域医共体内部经济运行管理,加强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药品耗材管理,实行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建立医共体成员单位药品耗材的流转体系和溯源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提高管理服务质量。统一县域医共体内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标准,完善查房、病案管理、处方点评、机构间转诊等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检查检验、疾病诊断质量监测评价提升县域医共体医疗同质化水平。根据县域外转诊情况及县域疾病谱,科学制定县域内学科发展规划,加强重点学科能力建设,明确县乡两级疾病诊疗目录,推进“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加强县域医共体药品供应、存储、使用、监管等全链条管理。到2027年,县域就诊率力争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县域医共体内信息系统,加强数据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县域医共体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共享,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实现对医疗服务、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的一体化支撑。逐步向居民个人开放电子健康档案。将远程医疗延伸到乡村,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推动智慧医疗、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在县域医共体内的配置应用。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将法定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报告融入县域医共体信息系统,实现在医生工作站自动生成信息按程序报告,避免漏报、迟报。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叁)提升县域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

??9.促进医疗资源共享。统筹县域资源,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远程会诊、处方审核等资源共享中心和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中心,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鼓励依托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域中心药房,探索建立总药师制度。完善药品质量管理、缺药登记和调度、处方流转、集中配送管理等制度规范成员单位服务行为和流程,促进县乡用药衔接,更好地解决乡村居民用药问题。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提升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能力。县域医共体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和发热门诊、哨点医院等监测任务,健全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疫情核实等工作。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加强县域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强化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基层的指导,提升重症、危重症识别和急救能力,畅通绿色转诊通道。加强重大疫情医疗资源和物资储备,在县域医共体内统筹调配。加强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建设,完善传染病和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演练和培训,提高县域内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域医共体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统筹管理,牵头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家庭医生对居民首诊制度,跟踪患者治疗全程,开展接续服务。县域医共体内上级医院在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预约检查等方面预留20%以上的资源优先保障家庭医生转诊患者。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促进医防融合服务。完善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明确市妇幼保健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医防融合服务职责,对重点人群实施疾病预防、筛查、诊治、护理、康复等一体化服务。牵头医院统筹负责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强化医生将预防融入临床诊治过程的意识。统筹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县级中医医院县域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统筹做好县域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健康宣教工作。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批准程序,支持临床急需中药制剂依法调剂使用,推动协定处方在县域医共体内推广使用。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健全监管考核制度

??14.加强绩效考核。明确县域医共体年度任务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突出职责履行、功能落实、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卫生健康会同相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县域医共体考核,重点考核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县域就诊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居民健康改善、群众满意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等指标。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负责人员任免、薪酬、奖惩等挂钩。县域医共体要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考核指标有序就医、巡诊派驻、家庭医生签约、成本控制等方面倾斜,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并作为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合理确定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收入、绩效工资等在各成员单位的分配,注重向基层倾斜,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强化整体监管完善监管流程,转变监管模式,在对单一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基础上,强化对县域医共体整体监管,重点加强功能定位和职责履行监管、依法执业与行风监管、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运行监管、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加强社会监督,通过满意度调查、引入第叁方评价、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参与监督。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完善县域医共体支持政策

??16.落实投入保障政策履行政府办医责任,落实对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严格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项目专项资金,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资金支持。财政预算对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大支持力度,卫生健康领域的新增投入适当向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 优化人员统筹管理合理建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落实县域医共体在人员招聘、编制使用、科室设置、人事安排、绩效考核、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根据岗位需求,建立县管乡用、乡聘村用、轮岗派驻等人才引进、使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才交流机制,建立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建立促进人才下沉的激励机制,加强基层全科医生、中医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药师、乡村医生培养和招聘力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 健全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县域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薪酬水平,统筹平衡县乡两级绩效工资水平,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注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和有效激励。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 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基础上,顿滨笔政策框架范围内,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医保经办机构按月将基金预拨给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实行预付周转金、月预结算、年度清算。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对预拨基金实行专账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建立“合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激励约束机制。医共体预算总额与实际结算金额做差确定年度总额结余或超支,医共体医保基金年度清算出现结余或超支的,在分析原因、厘清责任的基础上,由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留用或分担。医共体结余留用的医保基金纳入医疗服务收入,可用于人员绩效、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方面。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鼓励医共体医疗机构引导病人在医共体内就诊,在保障参保人及时救治的前提下,合理控制费用,减轻患者负担,建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机制,医保经办机构对医共体各成员医疗机构按照医保服务协议进行考核,对医共体整体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清算、结余留用、协议续签等挂钩。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 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协同。实施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统筹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促进分级诊疗。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调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与医保基金统筹能力和患者承受能力相衔接。医保报销目录中增设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在内的基层适宜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对于换药、注射、输液、采血、中医等均质化程度高的医疗服务项目,逐步实施县域同城同价。按照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县域医共体采购限价挂网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可单独或组成联盟与生产公司进行议价,议定价格不得高于限价,并按议定价格通过省采购平台进行网上交易。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叁、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医共体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县域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成员单位要以县域就诊率、基层就诊率、双向转诊数量占比、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和费用控制、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群众健康改善和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工作评估标准,强化指导、督导和检查。密切关注改革进展,定期开展改革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叁)积极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解读和舆论宣传,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好的经验做法,宣传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环境和氛围,确保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顺利推进。

??附件:1.调兵山市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专班

??2.调兵山市县域医共体组成架构图

解读 unscramble

  加快推进我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深化“叁医”联动改革,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为健康辽宁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我市基本建成县域医共体。到2027年,我市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叁、工作内容

  (一)加快构建县域医共体

  (二)强化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

  (叁)提升县域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

  (四)健全监管考核制度

  (五)完善县域医共体支持政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督导考核。

  (叁)积极宣传引导。